随着中医药事业的不断发展,中药的应用已日益普及。安全、经济、科学、规范地应用中草药,是广大群众的热切期望,更是我们中医药工作者的使命与责任。然而,目前中药的应用却不甚理想,据临床报道,不良反应时有发生,且日益增多。下面本人就依据多年的临床经验和有关资料的报道,谈谈引起中药不良反应的原因及预防措施。
—、引起中药不良反应的原因
(—)中药质量问题中药不良反应中相当大的比例是中药质量不合格所致,同一中药品种,产地、药用部位、采收时节、炮制方法、贮存保管的不同而质量相差很大,中药的疗效和不良作用也相差很多倍,质量差的中药易导致中药药源性疾病。
(二)炮制不规范或未经炮制中药通过炮制加工可以降低毒性,减少副作用,还可以改变药性,提高疗效。如服用没药后有严重的胃肠道刺激反应,改用炮制好的没药则无此反应。甘遂生品具有峻泻作用,经醋、甘草制后减弱。但是,近年来人们却忽视了这项工作,造成中药饮片质量下降的情况相当严重,致使不良反应时有发生。
(三)配伍不当合理的配伍能减少毒性中药的不良作用,不合理的配伍也会发生中毒反应。如生南腥、生半夏与生姜配伍能减少其毒性。而有报道附子与麻黄配伍能增强附子的毒性而发生中毒;附子与白酒配伍也能增加附子的毒性而发生中毒。
(四)违反用药禁忌用药禁忌包括十八反、十九畏、妊娠用药禁忌和服药食忌。临床中违反用药禁忌而引起药源性疾病的现象也屡见不鲜。如半夏与附子同用引起皮疹、瘙痒;甘草与大戟同用引起腹胀、肠鸣等毒副反应;孕妇用麝香引起流产等。
(五)药证不符辨证论治是中医理论的基本特点,是指中医治病要根据证侯的性质确定治法,再根据治法确定用药,且要做到因人、因地、因时治宜,对症下药,随症加减。如药证不符,不仅难以奏效,还会产生不良作用。如1996年3月,日本多家媒体纷纷报道了日本厚生省的调查报告“汉方药‘小柴胡汤’的副作用导致十人死亡”的事件。事实上,这一事件是由于忽视辨证论治导致的严重后果。正如日本学者中野胜辉指出:“(在日本)汉方药处于近乎盲目使用的状态中,许多医师未接受过汉方教育,只是通过广告对汉方药的宣传以及耳闻,就将汉方药大量长期使用,既未辨证论治,也不问病人体质,只要是C型肝炎就使用,其结果可想而知”。
(六)剂量过大《国家药典》中明确地规定了每味中药治病的剂量范围。不适当地随意加大剂量常会产生不良反应。例如木通常用量是3-6g,有人用至18g;人参常用量是3-9g,有人用至40g;制川乌常用量是0.3-0.6g,有人用至2g。还有许多药性峻猛的有毒中药治疗量与中毒剂量很接近,如草乌、斑蝥、蟾酥、砒石、马钱子等,如处方量过大易出现中毒。另外也有些患者对中药的毒副作用认识不足,认为中药无毒,随意加大药物剂量,或苦于病痛,恨病吃药,不遵医嘱,擅自加大药量,结果发生服药中毒死亡。如一风湿性关节炎患者,因治疗心切,将6-9次服完的雪上一枝蒿药酒50ml(含生药2g)一次服完,服后咽部有闭塞感,15分钟后出现抽搐,30分钟后死亡。一牙痛患者服山豆根60g半小时后神志不清,四肢抽搐,昏迷,终因呼吸衰竭而死亡。也有人服蟾酥300mg、皂荚200g、木通50-60g而致中毒死亡的。
(七)盛器、煎法、服法不当盛器历代医家都主张用砂锅,因金属器具的化学性质不稳定,容易与药物起化学变化,影响疗效,甚至发生毒副反应。有人将朱砂盛贮在铅制品中,加水研细调服,造成毒性增加,患者服后心悸、气短加重,出现恶心、腹痛、面色苍白、汗出肢冷等症状。乌头类药煎煮时间越短,山豆根煎煮时间越长,则毒性相对增加。鸦胆子末用胶囊或桂圆肉包裹服用,可出现不良反应;细辛末吞服超过3g,可出现中药药源性疾病,而煎服有人用到几倍的量仍然安全。
(八)误食、误用有的人因缺乏中药饮片鉴定知识,误服伪品引起中毒。如商陆有毒,有人造假,当人参卖,不明真相的人上当受骗,错把商陆当人参服而引起中毒;独角莲有毒,有人误将其当成天麻服而致中毒。临床因药形相似,误用异品。如某医院药房错把天仙子(莨菪子)作菟丝子用,同一天内共发生4例类似中毒事件;医务室误把曼佗罗叶作大青叶煎汤预防感冒,造成50人中毒。也有报道贪吃白果而中毒;小儿无知把炒苍耳60g当零食一次吃完而中毒;一人错把钩吻煮稀饭吃而中毒。还有报道误将广豆根作北豆根用于预防感冒致中毒;误用白术致害;误用甜瓜蒂而致死;误将毒芹用作独活而致死的。
(九)积蓄中毒有些中药如关木通、广防己、雷公藤、番泻叶及某些矿物药等,均有一定的蓄积性,长期服用可致中毒。如中医研究院广安门医院肾内科病房收治了一例因长期服用“龙胆泻肝丸”导致慢性肾间质损害,最终进入慢性肾功能不全尿毒症期患者(中国中医研究院报2000年12月15日第3版);也有连续服用黑锡丹(含铅)65d共达140g而致中毒的报道;也有久服雷公藤可导致珠蛋白生成障碍性贫血;也有长期服番泻叶可导致依赖性等报道。
(十)盲目使用偏方、秘方中医确有用偏方、秘方治大病的很多成功病例,但那都是在掌握了药性、了解了病情、严格了用法用量的基础上取得的良好效果。如果药不对证,误用滥用,均易产生毒副作用。近年来因误用滥用而造成不良反应者时有所闻,有一例因服用禹白附而致身亡者,即为使用秘方不慎的结果。
(十一)个体差异人体对有毒中药的反应,常因个体的体质差异而有极大的不同,年老、年幼、体质虚弱、过敏体质的人均易发生中毒。如有报道一高烧患儿服用1.6g羚羊角粉后出现严重的反应而身亡;一个阿司匹林过敏史患者服用银翘解毒片5片即引起了过敏性休克。又如妊娠体质由其特殊性,妊娠时对一些药物很敏感,如用巴豆、牵牛、大戟等药物可引起胎儿畸形或流产。因此在应用过程中一定要注意。
(十二)吃药跟着广告走
药品广告有许多正面作用,但有些广告为了拉拢消费者,含失时内容,有意夸大药品作用,或隐瞒毒剧反应的虚假广告,害处非常之大。如不慎重,盲目的跟着广告吃药,难免导致不良反应的发生。
(十三)中西药合用不当随着中西医结合的发展,中西药联用治疗疾病日趋普遍,治疗范围越来越广,随之出现的毒副反应也越来越多。原因可归纳为两个方面:一是一些对解热镇痛药过敏的患者误服了含有解热镇痛药,但冠以中药名,由中药厂生产,中药房出售,容易被误认为是纯中药的制剂。如中草药千里光、虎杖配西药扑热息痛、扑尔敏合为“感冒清片”;中草药虎杖配西药非那西丁、扑尔敏制成“感冒片”;中草药荆芥、柴胡、大青叶配西药阿司匹林制成的“感冒冲剂”等。二是中西药联用,药物间的相互作用也可产生毒副作用。例如:海螵蛸、龙骨、牡蛎等含钙量高的中药,与洋地黄类中药同用,可引起心率失常,房室传导阻滞;中药五倍子、诃子、地榆、四季青等对肝脏有一定毒性,与四环素、红霉素、利福平等有肝脏毒性的药物合用,容易引起肝损害。中药干草、鹿茸与水杨酸类、甲磺丁脲等合用,能使消化道溃疡的发生率增加;中药乌梅、山茱萸、陈皮、木瓜、北五味子等与磺胺类药物合用,因有机酸能酸化尿液,使磺胺溶解度降低,导致在肾小管中析出结晶,引起结晶尿或血尿,甚至肾功能衰竭。复方丹参注射液与抗癌药如环磷酰胺、环己亚硝胺、阿糖胞苷等配伍能促进癌细胞的转移。
二、预防措施
(一)加强药政管理
要实加强药政管理,澄清中药材混乱现象及伪劣品种。凡应该加工炮制的中草药一律依照《全国中药炮制规范》进行加工炮制。严禁生产不合格的炮制品和制剂;有毒中草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医疗用毒性药品管理办法》实施。含有毒中药的中成药,应注明所含有毒中药的组成和用量;禁止制剂不纯,质量低劣的中药制剂的生产,中西药合方应标明西药的名称、剂量,以确保用药安全有效。
(二)医生要谨慎用药
辨证论治是中医学理论的特色与精华,是中医临床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因此医生用药必须作到辨证准确,药证相符,这是临床用药安全的保证。同时还应作到把握整体,因时因地因人制宜,即了解患者的体质强弱、禀赋、年龄、性别、病程、既往史、家族史、过敏史等以及用药的季节性、地域性差异。要严格遵守用药禁忌,及特殊的有严格的科学依据的除外,如(在“十八反”研究中证实,甘草与芫花配伍时,如甘草剂量大于芫花成倍时,家兔可出现中毒现象,当等剂量或甘草剂量小于芫花时,则可显著降低动物的实验性胃溃疡发生率)。中药的剂量应严格控制在《国家药典》规定的剂量范围内,及特殊的有严格的科学依据的除外,如(黄全法介绍其临床大剂量应用附子的经验,根据阳虚的程度,掌握在30g-120g之间,远远超过药典规定的剂量;吴佩衡首诊阳虚阴寒证时,附子则用到40g-160g,平均107.9g。)应用有毒中药时,要严格把握应用剂量,从小剂量开始,循序渐进,逐渐增加剂量,且要中病即止,绝不可过用,以免积蓄中毒;心肝肾功能受损、孕妇、乳母、年老、体弱、婴幼儿等患者,应慎用或少用有毒中草药。对个人或家族史中有过敏反应者必须慎用有毒中草药。为防止婴儿吸乳出现不良反应或中草药药源性疾病,乳母亦不宜用有毒中草药。
(三)医生要有耐心和责任感
医生应耐心细致地指导患者正确应用中药的煎煮方法、服用时间、盛贮中药,并叮嘱忌口原则、注意事项等。对可能发生轻度不良反应的中草药,应告诉病人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和处理方法;应用可能产生不良反应的中草药时,应注意密切观察病人,最好能留院观察治疗,若一旦发生不良反应,就能及时抢救,不至于造成严重后果。
(四)患者要小心服药
患者要严格执行医嘱,合理地煎煮,掌握先煎、后下等特殊煎法。遵守服药时间,注意服药忌口等。绝不能恨病吃药,不擅自加大药量或延长疗程。使用偏方时应在临床医生的具体指导下用药。另外患者还要提高警惕,不听信虚假广告,不擅自购买药品,以免买到伪劣药品上当受骗。服用中草药时,要与医生密切配合,发生毒副反应时,应立即停用,并及时向医生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