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膳的药物配伍禁忌,遵循中药本草学理论,一般参考“十八反”和“十九畏”。“十八反”是指甘草反甘遂、大戟、海藻、芫花;乌头反贝母、瓜蒌、半夏、白蔹、白芨;藜芦反人参、沙参、丹参、玄参、苦参、细辛、芍药。“十九畏”是指硫磺畏朴硝、水银畏砒霜、狼毒畏密陀僧、巴豆畏牵牛、丁香畏郁金、川乌、草乌畏犀角、牙硝畏三棱、官桂畏赤石脂、人参畏五灵脂。
1、配伍禁忌
猪肉:反乌梅、桔梗、黄连;合苍术食,令人动风;合荞麦食,令人落毛发,患风病;合鸽肉、鲫鱼、黄豆食,令人滞气。
猪血:忌地黄、何首乌;合黄豆食,令人气滞。
猪心:忌吴茱萸。
猪肝:同荞麦、豆酱食,令人发痼疾;合鲤鱼肠子食,令人伤神;合鱼肉食,令人生痈疽。
羊肉:反半夏、菖蒲;忌铜、丹砂和醋。
狗肉:反商陆;忌杏仁。
鲤鱼:忌朱砂、狗肉。
龟肉:忌酒、果、苋菜。
鳝鱼:忌狗肉、狗血。
雀肉:忌白术、李子、猪肝。
鸭蛋:忌李子、桑椹子。
鳖肉:忌猪肉、兔肉、鸭肉、苋菜、鸡蛋。
以上中药与食物配伍禁忌是古人的经验,值得重视。所以,在烹调药膳时,应当加以注意。至于这些中药与食物的配伍禁忌的科学道理,有待今后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