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则一:必需
即仅补充孕妇最易缺乏且必需的维生素。
《中国居民膳食指南》中对我国孕期妇女和哺乳期妇女的膳食营养素摄入应遵循的标准做了相应建议,由于孕妇对B族维生素及包含维生素C在内的大多数水溶性维生素的需求明显增加,因此亟需补充以上维生素。
法则二:适量
即营养品中营养素含量在推荐摄入量的1/3~2/3水平。
根据《食品卫生法》和《保健产品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孕妇、乳母以及18岁以下人群,其维生素、矿物质每日推荐摄入量应控制在我国该人群该种营养素推荐摄入量(RNIs或AIs)的1/3-2/3水平。以铁元素为例,如果铁的供应量不足,孕妇就会贫血,继而影响胎儿的发育,使新生儿贫血,然而如果铁补充得过量,也会为孕妇及胎儿造成带来负面影响。
对于孕妇及乳母来说,推荐摄入量在15至35毫克之间,那么具体到孕期营养品中铁元素含量就应该在5毫克左右至23毫克左右之间,这才是真正适合中国妈妈的营养品中铁元素的含量。然而有些孕期营养品中的铁元素含量已经达到了60毫克严重超标的水平,这将加重孕妇的身体负担,极易造成铁中毒,从而对孕妇及胎儿都产生负面影响。
法则三:适合
即选择适合中国妈妈营养结构和饮食习惯的营养品。
从优生的角度讲,维生素A、维生素D、钙、铁、锌、碘也是孕妇必须的矿物质元素,然而,考虑到中国妈妈的实际情况,并非以上所有元素均需在营养品中涉及。比如,维生素A的积蓄有致畸风险,碘又是中国妈妈不易缺乏的元素,因此只需补充适量的维生素D、钙、铁、锌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