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草药,在生活中是应用很多的,因为中草药的毒副作用小,而且不伤身体,很适合中老年人服用,而且中草药是分为很多种的,每个草药作用是不一样的,那么中草药有什么作用呢?和大家分享一下。
中药一:苦菜,云南人称青菜为苦菜,古本草列为上品,有健胃益胆效果,很适合现代人。可健胃益胆,抗肿瘤。
中药二:葵菜,有家种和野生两种,《本经》列为上品,是有益于健康的蔬菜,现在大部分地区不知道食用。图中为野生种类。
中药三:荨麻,有的药书说有毒,实际上,民间过去经常作药用,现在则多作蔬菜食用。汗毛接触其生刺时有刺痛感,不过煮汤或鸡蛋煎味道都不错。
中药四:龙葵,清热治肿瘤,也是常用野菜之一,有保肝、明目、健胃的功效。
中药五:何首乌,制用补养气血,气味平和,可以经常食用,生用解毒通便还不伤阴。其苗有安神润血的功效。
中药六:乌袍,果实和黄袍具有同样效果,叶和嫩尖以红糖为引煎服,对治肝急水泻有奇效,并且无副作用。
中药七:野薄荷,它的味道和作用与家种类很相似,能散风热,逐秽气,解鱼虾毒。
中药八:棕榈,棕毛、花、根入药,性收涩,能够止血,妇科白带用它更对症。
中药九:灰灰菜,一般不入药,古方用来制作冬灰,现在很少用,能清肺腑淤积。
中药十:荠菜:常见的野菜,可食用,药用全菜,和脾、利水、明目,治痢疾、水肿、便血、月经过多、目赤疼痛等。
中药十一:仓耳子:能散风湿,通鼻窍。用于风寒疼痛、流涕、风疹、瘙痒等。
中药十二:蒲公英:性味,甘、微苦、寒。能清热解毒,消肿散结。
作为中国人,从一开始治病的时候就是应用的中医,中医的望闻问切一直流传至今,并且很多的疑难杂症西医是治疗不了的,但是中医能够将病人的生命继续延迟,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喝中药的注意事项:
1.喝中药请在饭后30-60分钟服用为宜.可以避免中药成分对胃粘膜的刺激.
2.喝中药前后一小时左右最好不要喝茶,咖啡,牛奶或豆浆,以免中药成分与茶的鞣质,咖啡因及蛋白质等发生化学反应,影响疗效.可以喝水.
为了保障中药的疗效使其更好的发挥其治疗作用,服用中药时是需要对一些食物忌口的,通常应该注意的有以下几点:
服中药时不要喝浓茶,因为茶叶里含有鞣酸,浓茶里含的鞣酸更多,与中药同服时会影响人体对中药中有效成分的吸收,减低疗效。
服用中药时不宜吃萝卜(服理气化痰药除外),因萝卜有消食、破气等功效,特别是服用人参等滋补类中药时,吃萝卜会降低补药的效果使其失去补益的作用而达不到治疗目的。
患有消化道疾病,如肝炎、慢性胃肠炎患者服用健脾、温胃和胃药时,禁服大蒜,大蒜中含有蒜素能刺激胃肠粘膜,使粘膜充血,所服的中药就不能有效的发挥其治疗作用。
服中药时不能吃辣椒,特别是热性病症,服清热凉血或滋阴降炎药时更不宜吃辣椒,辣椒能使药效降低,使治疗无效或疗效减弱。
中药相关介绍
1、要视病情、药性的各异,调整汤药的温度使药物更好地发挥疗效。
2、有些中药服用不当易致呕吐,要加以注意。如香薷,热服易致呕吐,当以冷服为好。
3、精心护理:服发汗药后即需安卧。服辛温发表药宜盖被取微汗以助之,而服辛凉发表药则不宜捂被。
4、在服药期间,应忌食生冷、油腻等不易消化及辛辣与刺激性食物,一般来说,服用清内热的中药不宜食用葱、蒜、胡椒、羊肉、狗肉等热性的食物;在服温中类药治疗“寒症”时,应禁食生冷食物;哮喘、过敏性疾病的患者,应少吃“发食”,如鸡、羊、猪头肉、鱼、虾、蟹等;水肿病人应少食咸性食物;皮肤病及疮疖病人应忌食虾、鱼、羊肉等。单味中药与食物的配伍禁在中医学文献中亦有大量的记载,如甘草、黄边、桔梗、乌梅忌猪肉;薄荷忌鳖肉;茯苓忌醋;蜂蜜忌生葱;天门冬忌鲤鱼;白术忌大蒜、桃、李等。
5、观察疗效。凡服发汗药者,只宜取得通体微汗,不可令人大汗淋漓,以防发汗太多而虚脱(尤其老年人)。若发现服药后汗不出者,可加服些热开水或热稀粥,以助药力。
6、服发汗药后,不可即食酸味食物及冷饮。
7、服催吐药应嘱患者束紧肚腹,服用后不即吐者,可用羽毛或手指探吐,再饮些温开水或生鸡蛋清;但如出现吐而不止者,可食些冷稀粥或饮凉开水。
服中药煎剂及丸药时,宜忌生、冷、油腻。因为生、冷类食物刺激胃肠,影响胃肠对药物的吸收,油腻食物不易消化和吸收,而且油腻食物与药物混合更能阻碍胃肠对药物有效成分的吸收,从而降低疗效。
此外,患有疔疮、皮肤病者忌食咸水鱼、虾、蟹及羊肉、牛肉等食物;水肿病忌食食盐;肝炎病人忌食辛、辣、油腻;服荆芥时忌服鱼、虾、蟹;服天冬时忌服鲤鱼;服白术时忌服大蒜等。
中药忌口有一个总原则:服用温热或寒凉的中药时就尽量食用中性平和的食物,因为中药与食物的性味相反,就会使药力抵消减弱,达不到应有的疗效;在一些情况下,药与食物的性味相同,也会使药对人体的力度增加,超过人体能承受的范围,而适得其反。
饮食忌口分六种:
一、辛辣类:此类食物多辛热,有通阳健胃之功效,若过多食用则易生痰动火,散气耗血,故该类饮食仅适合于寒证疾病者,而不适于阴虚阳亢之体及血证、温病、痔瘘、痈疖患者等。此类食物包括葱、蒜、韭菜、生姜、酒、辣椒等。如辣椒属热性,若有发热、便秘、尿短赤、口干渴、唇燥、咽喉肿痛、鼻衄、舌质红等热象者食用,必然会加重“上火”症状,从而抵消清热凉血及滋阴药物的功效,故热证病人就诊中医不可同食辣椒。
二、鱼腥类:此类食物多为咸寒而腥之品,且含有异性蛋白,易引起过敏反应,多食易伤脾胃并诱发疾病,故脾胃有病者不宜多吃,尤其是过敏体质者更不可食之。此类食物有黄鱼、鲤鱼、带鱼、蚌肉、虾、螃蟹等,而鲤鱼、沙丁鱼、鲇鱼、黄鱼、螃蟹、黄泥螺最易引起过敏。鱼腥类食物亦属发物。
三、发物类:此类食物均为动风生痰助火之品,由于疾病对食物选择程度的大小不同,其“发”亦有异。此类食物有蘑菇、香蕈、笋、芥菜、南瓜、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等。如肝阳上亢、肝风内动患者当禁吃公鸡肉、猪头肉;疔、疖、疮、痈等皮肤疾患者,当禁吃香蕈、蘑菇、笋、公鸡肉、猪头肉、母猪肉,否则会加速红肿、生脓;有肠胃病者禁吃南瓜,因南瓜含有糖分,多吃会产生较多的酸,对胃肠有刺激。鉴此,“发”者,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有促进疾病恶化之意。
四、生冷类:此类食物性多寒凉,主要作用为清热解渴,故适合热证疾病。但却易影响胃肠功能,因此虚寒体质者及胃肠病患者,当禁忌。如白萝卜性寒,具有消食、化痰、理气之功效,若体质虚寒及胃肠病患者食之,岂不寒上加寒,胃肠功能更差。另外,在同时服用人参和其它滋补药时,由于药性相恶,可降低或消除补药之效力,故萝卜与人参不宜同服。
五、油腻类:此类食物包括动物的油脂及油煎、油炸的硬固食物。油腻有损脾胃健运,故凡外感疾病、黄疸、泄泻者当禁忌。油煎、油炸之食物质硬、燥热,不易消化,胃肠有病及“上火”者忌食。
六、酸涩类:酸过多则对肠胃有刺激,故胃酸过多、胃肠溃疡患者禁食。涩者,大多含鞣质。如茶叶含有鞣质,而浓茶含量更高,与中草药同服时,可与中草药中某些蛋白质、生物碱、重金属盐结合产生沉淀,这就会影响药物有效成分的吸收,同时对蛋白质等营养物质的吸收也有影响。因此,在服用中草药时,一般不宜与浓茶同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