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采用此公式计算之前,要求本人连续8次观察、纪录自己的月经周期,得出本人月经周期的最长天数和最短天数,代入以上公式得出的数字分别表示该妇女“易孕期”的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月经周期的计算是从此次月经来潮的第一天到下次月经来潮的第一天)如:某一育龄妇女前8个月的月经周期最长为30天,最短为28天,代入公式为:易孕期第一天=28天—18天=10天易孕期最后一天=30天—11天=19天既:这位妇女的“易孕期”为开始于本次月经来潮的第10天,结束于本次月经来潮的第19天。
在采用此公式计算之前,要求本人连续8次观察、纪录自己的月经周期,得出本人月经周期的最长天数和最短天数,代入以上公式得出的数字分别表示该妇女“易孕期”的开始和结束的时间。
(月经周期的计算是从此次月经来潮的第一天到下次月经来潮的第一天)如:某一育龄妇女前8个月的月经周期最长为30天,最短为28天,代入公式为:易孕期第一天=28天—18天=10天易孕期最后一天=30天—11天=19天既:这位妇女的“易孕期”为开始于本次月经来潮的第10天,结束于本次月经来潮的第19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