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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药三分毒你怎么理解

来源:中药360

古人云:“是药三分毒。”我国最早的医学专著《内经》对如何用药十分讲究,将药分为大毒、常毒、小毒、无毒。治疗疾病要求大毒治病,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当今不少的人认为中药大多数源出于天然的动植物和纯中药制剂,比化学药品的药性平和而安全,总认为不会发生药物毒副作用。其实不然,如果任意滥用,乱役药石,同样亦会发生毒副作用。

案例:攻逐胸水如神的十枣汤

《珍珠囊》曰,水结胸中,非甘遂不能除。

张锡纯曰:甘遂为下水圣药。

徐灵胎曰:甘遂下水,非大实大水不可轻用,切莫滥施。

有个病人患有老慢支多年,经常咳唾痰水,最近胸满呼吸不畅,到医院一检查,发现是渗出性胸膜炎,胸腔有不少积液。

医生便给她开了小柴胡汤合陷胸汤加白芥子,稍微有所好转,但随后胸腔积液又有所加重,胸中好像有块石头堵在那里,饭都吃不下。他便找来竹篱茅舍。

爷爷说,如果是轻度的胸腔积液,渗出性胸膜炎,用柴陷汤加白芥子,可以很快把积液气化疏散掉,可如果积液严重的话,这时非用十枣汤挖开沟渠,通导二便而去不可。

小指月一摸这人右路脉象沉实有力,足见浊阴壅盛不下。

爷爷寻思后便写下方药。小指月第一次看爷爷这么小心地用药,每味药只用不到1克,精细到1克以内。

连病人看了都有点奇怪,说,大夫,是不是我病太重,你是不敢给我下药啊。我看其他大夫一出手都是10克、8克,还有二三十克的,一张药单子写得满满的,你就给我开了这么三四味药,而且每味药才一两克,会不会隔靴挠痒呢?

爷爷笑笑说,普通泻水的茯苓泽泻,祛痰的半夏陈皮,就像鞭炮一样,多放点无妨,可这甘遂、大戟、芫花,就像炸药包,逐水攻痰,毫不手软,你如果不是水血互结,二便不畅,大实之证,我不会给你轻用这十枣汤。

这病人听后才明白,以前平常的药,就像小兵小卒,虽多无分量,现在老先生开的这些药是大将猛将,通经达隧,去除痰水,毫不留情。

然后爷爷交代他每次只用这三味药研成的细粉1.5克,再加十枚大枣一起煎煮,而且务必在清晨空腹服用,如果服用后大便还没有大泻,可以把剂量再加至1克,直到每日有三四次大便为度,中病即止,切莫过服。

这病人服用一剂后,就泻下两次,胸中如泻重物,咳嗽疼痛顿减,那块大石头好像被搬走了。第二天清晨,又服用了一次,这次泻了四次,好像胸中的堵塞都被排除了一样,胃口马上开了,想吃东西。

爷爷交代只宜清粥养胃,切莫饱食过食,然后再去医院做个胸透检查,居然发现胸腔中积液为患全消失了。

小指月说,爷爷,这张仲景的十枣汤怎么这么厉害,用那么一点药粉,就能把周身的痰水泻出去?

爷爷说,如果不是实热堵塞,不可轻用,若是实堵塞,有病病受,倒可以一攻。但毕竟攻邪之品,峻烈有毒,去水虽速,损伤人体真元亦块,绝不能过量服用,更不能长久服用,即使要用也要严格遵守古方炮制。

大毒治病⑴,十去其六;常毒治病,十去其七;小毒治病,十去其八;无毒治病,十去其九。谷肉果菜,食养尽之⑵。无使过之,伤其正也。不尽,行复如法。——《素问·五常政大论》

用性味偏盛的药治病,病去十分之六即停药;用一般偏盛的药治病,病去十分之七即停药;用稍有偏盛的药治病,病去十分之八即停药;用无有偏盛的药治病,病去十分之九即停药。再用粮食、肉类、水果、蔬菜等食品,调养到邪气去尽为止。用药及饮食不要太过,否则会伤害人的正气。如果邪气还不能去尽,仍按以上的方法调治。

注:

【1】大毒:此指性味偏盛之药,而非现今所谓毒性。味属气,性属势。气为运动方式,而非今所谓功能。势为变化局势,而非今所谓性质。药味属本草,而非今所谓药物。

【2】食养尽之:此指用药时应适可而止,然后须以饮食调养除邪。尽,全部去除。对应上文“十去其六”至“十去其九”而言。

《尔雅》:“止也。”引申为除去。《素问·藏气法时论》:“毒药攻邪,五谷为养,五果为助,五畜为益,五菜为充,气味合而服之,以补益精气。”《素问·六元正纪大论》:“大积大聚,其可犯也,衰其大半而止,过者死。”《汉书·艺文志》:“有病不治,常得中医。”皆为告诫用药不可太过,而应以食养尽之。此为充分调动人的生命自在,实现其自调、自稳、自统、自生、自化、自和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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