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治疗的基本原则
肺结核的治疗以化学治疗为主,其原则为:早期、规律、全程,适量、联合。
1、早期:肺结核病早期,肺内病灶血液供应好,有利于药物的渗透和分布,同时巨噬细胞活跃,可吞噬大量结核菌,有利于促进组织的修复和有效地杀灭结核菌,所以应尽可能早地发现和治疗肺结核。
2、规律:按照化疗方案,规律投药可保持相对稳定的血药浓度,以达到持续的杀菌作用。反之,血药浓度不稳定,在低浓度时达不到最低抑菌浓度,反而会诱导细菌的耐药性。
3、全程:肺结核患者服用抗结核药物后,短期内症状会显著改善,2个月左右大部分敏感菌被消灭,但部分非敏感菌和细胞内的结核菌仍然存活,只有坚持用药才能最终杀灭这部分细菌,达到减少复发的目的。
4、适量:过量使用抗结核药物,会增加药物的不良反应,用量不足则可诱导耐药产生,因此在化疗过程中必须根据患者的年龄、体重,给予适当的药物剂量。
5、联合:联合不同机制的抗结核药物,可以利用多种药物的交叉杀菌作用,不仅能提高杀菌灭菌效果,还能防止产生耐药性。
抗结核药物
一线抗结核药物
1、异烟肼(INH):INH是最强的抗结核药物之一,是治疗结核病的基本药物,其作用机制可能是通过细菌内触酶—过氧化酶的活化作用,抑制敏感细菌分枝菌酸(mycolic acid)的合成而使细胞壁破裂。抑制细菌叶酸的合成。此药能杀死细胞内外生长代谢旺盛和几乎静止的结核菌,是一个全效杀菌剂。
2、利福平(甲哌利福霉素,rifampin,RFP):RFP为半合成广谱杀菌剂,与依赖于DNA的RNA多聚酶的β亚单位牢固结合,抑制细菌RNA的合成,防止该酶与DNA连接,从而阻断RNA转录过程。与异烟肼一样,本品属于全效杀菌剂,能杀死细胞内外生长代谢旺盛和几乎静止的结核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