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称】:山羊血
【摘录】《本草汇言》。
为牛科动物青羊的血。原动物系青兰Naemorhedus goral Hardwioke,又名:野羊(《字林》),山羊(《日用本草》),斑羚。体长0.9—1.1米,尾长13—17厘米,雌者较小。四肢短。眶下腺退化。雌雄均有角,角短而直,长10一14厘米,色黑,斜向后方,二角基部很靠近,除尖端外。
其余部分都有横棱。通体毛色灰棕褐色,底绒灰色。额、下颏及喉部均呈棕色。喉后部有一块白色大斑。尾部近乎灰棕色,末端棕黑色。多栖于高山森林。也常在山顶裸岩一带。夏日居于岩洞,冬季下到森林。善爬悬崖,早晚觅食。冬季以树枝、地衣、苔鲜等为食。春、夏、秋食草类及果实。冬季交配,怀孕期6个月,每胎产1—2仔。分布东北及内蒙古、河北、陕西、山西、湖北、浙江、广东、广西、西藏、四川、云南等地。本动物的角(山羊角)、肉(山羊肉)、肝(山羊肝)、脂肪油(山羊油)亦供药用,各详专条。
【性味归经】
甘咸,热。入心、肝、肺、胃四经。
【功效作用】
活血散瘀,治跌打损伤,吐血,衄血,便血,尿血。
【用法用量】
内服:研末酒化1~3克;或入丸剂。
【各家论述】
《本草汇言》:“能活血、散血,如跌扑内损,血胀垂绝,或内伤藏腑筋骨膜络,外损血脉破裂,皮肉色变,气将绝者,用一、二厘,温酒调化,灌入喉中。”
《药性考》:“疗跌扑损伤,咯、吐、呕、衄、便溺诸血,能止血消瘀。”
《纲目拾遗》:“山羊血,以产滇、黔及蜀者佳,其血成条,深紫有光,他省产者,较次于滇、黔山羊血。”